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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主题 杭州汽车南站发“病”车,黑灯瞎火跑高速
反映内容
创建日期 2010-03-15 09:52:58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反馈内容 经查,情况基本属实。现将处理意见反馈如下:一、因浙A56921驾驶员安全意识差、服务意识差、经营不规范,要求车辆经营单位予以解聘;二、退还乘客全额票款100元,按《浙江快客生产和管理规范体系(试行)》标准“发生途中上客、因机件故障而抛锚半小时以上、空调失效情况,向旅客赔偿票价的50%。”此外,要求车辆经营单位负责人赔礼道歉;三、要求汽车南站运管所按照《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处以1000元罚款。
处理部门 答复时间 2010-03-22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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