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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3 07: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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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给你,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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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2 07: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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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邮件发给你,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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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0 08: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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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注册资金需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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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0 1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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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过出租车服务资格证上岗手续的,手中应持有服务资格证副本。如果待岗超过3年需重新培训,不超过3年需复训,培训完后,办理上岗换证手续。你可凭副本和身份证(副本遗失,可只带身份证)到我局2楼4号窗口办理。
我局地址:中河北路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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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9 04: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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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要求是合理的,等两个办法正式出台时,我们将增加以单车为单位输入车号查询违章的功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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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9 03: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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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需报市政府批准,现暂不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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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7 02: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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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刚刚制定了《杭州市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运力再配置办法》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单车考核办法》,以后出租车经营期将与单车服务质量为依据。你可直接打电话到我局出租车处(85463255)咨询具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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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5 01: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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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与投诉人联系过,对我局处理结果满意,并决定撤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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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31 01: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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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要的文件我已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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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4 10: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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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目前,我市没有关于出租车更新的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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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7 0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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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报名考试由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负责,我局负责对通过考试的从业人员进行发证。因此,请向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咨询,电话:8546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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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6 09: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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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的客车交通安全
局长:您好!~
我作为一名义乌普通市民在近期各类报纸、电视新闻等媒体得知,今年的八、九月份中全国发生了多起特大交通事故,其中有两起事故客车发往浙江,有一辆还是发往我们义乌宾王客运中心的班车.其中较大的四起交通事故当场死亡就有86人,让很多普通百姓都很震惊.
我们义乌作为目前国内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客流量、货流量都非常的大,客运交通更成了我们义乌商人非常方便、重要的出行途径.本人就经常乘坐客车出行、经商,平均每月就有五、六次之多,但随着安全意识越来越强,特大客车交通事故的频频发生,让很多人对客运交通的安全产生了许多的质疑.最近在身边的朋友圈中谈论最频繁的就是那辆由福建莆田发往义乌的大客车事故:车辆的档次很高,经常超速;事故发生可能由前轮爆胎引起;车辆修理在义乌的非正规客车修理厂维护等等话题.甚至有人传出此次事故的发生给车站客流带来非常大的影响.所以目前选择飞机、铁路等较不方便的出行方式也越来越受同行、朋友的青睐.
仔细察看几起事故的初步判定原因,不是车况不良或是制动不好,就是有轮胎爆胎、转向失效等等原因,让人不得不联想到这载人的客车怎么就有那么多的毛病呢!为什么有病还上路运行呢,为什么就修不好了呢,这修理厂又都是如何修理的呢?本人在生意空闲之余,研究起了这起与义乌有关联的特大交通事故(莆田-义乌,闽BY8006).通过车站、交通部门朋友、网上的信息资源,得知:此车为将近200万元的凯斯鲍尔豪华卧铺大客车.车辆底盘、发动机均为进口,车辆司机证照齐全,都有多年的客车驾驶经验(但据说有经常赌博的嗜好).车辆维修点在义乌交警大队处罚中心对面的违章停车场内的修帮汽车修理厂(属个体).此修理厂虽有大客车维修资格,但从运管部门的朋友中获悉:此修理厂为早些年批建的,现已不具备客车维修的开业条件,在场地方面、消防设施方面、人员方面(上岗证不齐全)、安全管理方面均未达到浙江省客车维修管理规范的要求标准.特别是在维修质量方面,曾出过多次维修事故,其中最近的一次维修事故:一辆广州至义乌的金华尼奥普兰豪华大客车在维修不久后,经车站车况门检检查,发现后桥(盘式制动)左轮芯与刹车盘相固定的十颗螺丝只剩下两颗,其中一颗竟用胶水胶在固定孔内.据车站安检员当时估计,如果此车发班去广州(路线全程高速),行使至半路,发生故障的车轮和轮芯必将一起与车桥分离、甩出,后果不堪设想。
看到如此麻痹的维修事故,让人不得不觉得心头一凉,这样的维修质量怎能达标,这样的修理厂怎能营业,这样的车辆怎能上路营运.中国传统的十一国庆,五一黄金周,春运等人流量较大的节日,几乎每年都有各类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但为什么还有不规范、不达标的行业存在呢?
因此为了广大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及改革开放后经济稳步增长的良好环境,希望交通主管部门坚决遏止此类安全隐患事故,规范交通经营行业标准,杜绝各类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氛围.
(义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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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不属我局管辖范围,请向义乌运管部门或其上级浙江省运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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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4 07: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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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三年以上。您可直接向我局出租车处咨询,电话:85463245,8546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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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4 0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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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举报后,我局江干运管处立即安排稽查人员于9月26日上午前往四季青中洲停车场及附近地区巡查,发现浙JKY474车辆(电力公司的车辆)在此停靠,经查该车车主叫陈荣夫,有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的道路运输证,有效期至09年8月25日,行驶证上核定的座位为10人,没有发现有涉嫌非法营运的情况。希望您发现新情况能及时和我局投诉中心或江干处联系,以便进一步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输秩序。联系电话:96520,86413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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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4 09: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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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余杭运管所法制科调查,现反馈如下:
2008年9月23日9时53分,余杭所接到96520举报电话(余运[2008]1523号),反映车牌号为浙A135F8的面包车从事非法营运,从杭州彭埠载客两名前往临平南苑派出所。接到举报后,该所稽查队立即赶赴现场查扣该车。据稽查队现场笔录,当事人曹财安(原籍江西省余干县,暂住杭州彭埠)驾驶浙A135F8小型普通客车,从杭州市彭埠高速入口载客两名到临平南苑派出所,上车前与乘客谈妥运费为60元。当事人对以上事实供认不讳。根据对两名乘客的询问笔录,也印证了以上事实。当事人曹财安未取得客运出租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经营,违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12条第一项。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58条,拟对当事人曹财安处以1.5万元罚款。
当事人在来信中提出免于处罚,余杭所不予采纳。若当事人符合《行政处罚法》第27条规定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之一的,余杭所将酌情考虑从轻或减轻对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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